合伙人(生命科学和医疗业务团队主席)
博钦律师事务所
Michael是博钦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,担任本所生命科学和医疗行业团队的主席,侧重领域是生命科学领域的专利组合管理和专利权纠纷案件。他入选《知识产权资产管理》(Intellectual AssetManagement)杂志评选出的《IAM全球专利1000强》,并且被《钱伯斯全球指南》(Chambers Global)评为“领先律师”,评价是“学识渊博,才华横溢,平易近人”。
Michael律师拥有30年进行专利咨询、申请和诉讼的经验,他经常代表客户处理联邦地区法院诉讼案件,同时也在美国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处理多方复审和抵触申请案件。Michael处理的诉讼案件涉及广泛的技术领域,包括生物学和小分子治疗、诊断学、医疗设备、软件和电子。在过去的20年中,怀斯律师积极参加南加州生物医学委员会(SoCalBio)的相关活动。他担任SoCalBio年度投资委员会主席,同时担任董事会秘书。此外,他还定期为学术机构、研究机构、新兴公司、私人公司和上市公司提供如何保护及实施他们的知识产权的咨询。
职业认可
2018被《Lawyer Monthly Legal》评为“生命科学领域,年度最佳律师”
2018被《最佳律师》评为洛杉矶“生物技术法领域,年度最佳律师”
入选2016《美国最佳律师》:生物技术法律;诉讼-知识产权
2013 - 2019入选《钱伯斯全球指南》
2018被《Daily Journal》杂志评为“加州顶尖知识产权律师”
2012 - 2018被《钱伯斯美国》评为“加州领先生命科学律师;知识产权/专利诉讼律师”
2013 - 2019被《洛杉矶杂志》评为“南加州超级律师”
2013至今,被Managing IP评为知识产权之星
2017入选《法律名人录》,被评为生命科学领域领先的执业律师
2016至今入选《知识产权资产管理》(Intellectual Asset Management)杂志评选出的《IAM全球专利1000强》,诉讼业务“银牌”(SilverBand)
2012 - 2015入选《知识产权资产管理》(Intellectual Asset Management)杂志评选出的《IAM全球专利1000强》,诉讼业务“铜牌”(Bronze Band)
在Martindale-Hubbell的同行评议中被评为AV级律师(AV®、BV®和CV®是Reed Elsevier Properties Inc.公司注册的证明商标,根据Martindale-Hubbell证明程序、标准和规使用。)
职业领导力
2004年至今,南加州生物医学委员会,秘书
2000年至今,南加州生物医学委员会,董事会成员经验
诉讼
Fontem Ventures B.V., et al.诉R. J. Reynolds Vapor Company,案 件 号16-cv-1255-CCE, 16-cv-1257-CCE, 16-cv-1258-CCE, 17-cv-175-CCE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在涉及15个电子烟专利的四起专利侵权案件中代表原告Fontem公司。案件和解。
Fontem Ventures B.V., et al.诉Nu Mark, LLC,案 件 号16-cv-1259-CCE, 16-cv-1261-CCE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在涉及16个电子烟专利的两起专利侵权合并案件中代表原告Fontem公司。案件和解。
Fontem Holdings 1 B.V. & Fontem Ventures B.V.诉Njoy, Inc. et al.,案 件 号CV14-1645-GW(lead case)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在涉及9个电子烟专利的24个专利合并案件中代表原告Fontem公司诉美国八家大型电子烟公司。案件和解。
0840美国IPR多方复审程序及专利无效案列解析
Michael J. Wise,合伙人、生命科学和医疗业务团队主席,博钦律师事务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