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元霞

创始合伙人

北京知元同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

个人简介


刘元霞从事知识产权工作17年。专注于医药、农药、化学(有机和高分子)和材料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,为 客户提供包括专利申请、专利复审和无效、行政诉讼、侵权诉讼,以及专利有效性分析、侵权风险分析、自由实 施意见、专利布局等在内的法律服务。

刘元霞2002年硕士毕业后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7年,期间因业务表现优异,被选派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。审理近120件知识产权案件。

2009年离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入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,成为知识产权部合伙人。为医药、化工等的跨国公司和 中国企业提供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全方位法律服务。处理了近60起专利侵权、无效、权属和商业秘密案件。此外, 还为客户提供了近60起有关专利自由实施意见、侵权分析、有效性分析、授权前景分析及可专利性分析、专利战 略咨询的法律意见。

2014年发起设立知元知识产权。现为国内众多医药知识产权企业提供近40项立项分析,法律分析,并代理医 药专利无效侵权案近100起,赢得了国内知名医药企业的信任。

【近期案例】

【专利无效及诉讼程序】
● 代表恒瑞医药,成功宣告日本参天制药株式会社拥有的“他氟前列素”滴眼液系列专利全部无效,2016-2017年;其中之一入选 2018年复审委十大案例
● 代表齐鲁制药,就“桂哌齐特药物组合物”的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案,金奖专利被撤销维持有效的决定,2018
● 代表恒瑞医药,成功宣告上海宣创公司拥有的“阿帕替尼”晶型专利全部无效;该案入选2017年复审委十大案例
● 代表齐鲁制药,成功宣告四环制药拥有的“马来酸桂哌齐特”晶型及制备方法专利全部无效,2016-2017年;
● 代表齐鲁制药,诉专利复审委“桂哌齐特的氮氧化物”专利行政诉讼案,成功以实验数据不真实撤销无效决定,2017-2018年
● 代表齐鲁制药,成功宣告安斯泰来株式会社“索非那新”专利无效,成功以公开不充分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,2018年
●代表某医药企业,成功宣告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“布洛芬”注射剂相关专利全部无效,2016-2017年
●代表兖州天成,宣告索尔维“表氯醇”方法系列专利无效案,4项专利已被宣告无效,一审全部维持,2011-2014年
●代表国内某大型制药企业,宣告OSI有限公司“厄洛替尼”晶型专利无效案,专利权部分无效,2012年
● 主要参与Bayer,诉专利复审委员会“Yasmin”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案,一审判决撤销无效决定,二审维持,2012-2013年
●主要参与Bayer,王秀荣宣告“Nexvar”药品化合物专利无效案,无效维持专利权有效,取得胜诉并生效,2010年
●主要参与浙江新安,浙江金帆达宣告“草甘膦”方法发明专利无效案,无效维持专利权有效,取得胜诉并生效,2010年 鲁代表GSK,诉青岛名药堂鼻鼾贴专利侵权案,一审胜诉,2012年
● 代表Bayer,诉南京仕浪“莫西沙星”药品专利侵权案,一审胜诉并生效。该案获2011年江苏高院10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,2011年
●参与海南康联药业,诉正大天晴阿德福韦酯晶型专利确认不侵权案,一审和解结案。此案为国内首例晶型专利侵权案,2010年

【专利有效性分析/FTO分析】
● 代理多家国内知名医药企业,对原料药、晶型、医药制剂、医药用途等进行专利查新检索、有效性分析、FTO分析和公众意见
●代理数十家国际知名医药企业,对原料药、药品、药剂、医药用途、医疗器械进行专利有效性分析、FTO分析
●代理数十家国际知名化工企业,对化工产品、制备方法、催化剂、再生技术、中间体等进行专利查新检索、专利有效性分析、FTO分 析、侵权分析和公众意见

【商业秘密/不正当竞争】
● 2017-2018,代表某知名化工企业,进行商业秘密分析
● 2012-2013,代表某化工企业,提起商业秘密刑事诉讼,胜诉
● 2013-2014,参与某知名化工企业,应对商业秘密最高院二审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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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2仿制药企业在中国的知识产权挑战及应对策略

刘元霞,合伙人,北京知元同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